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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奕上任之初因身份受质疑 陈永亮曾被认定存贪污

  北京时间1月19日,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援引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体育总局纪检监察组官方消息:中国足协执委会成员、原秘书长刘奕涉嫌严重违法,目前正接受监察调查;中国足球协会常务副秘书长兼国家队管理部部长陈永亮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审查调查。

  相关内容如下:“中国足球协会常务副秘书长兼国家队管理部部长陈永亮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体育总局纪检监察组和湖北省监委审查调查。”

  今年1月15日在苏州召开的中国足球协会第十一届执委会第八次会议上,中国足协正式免去刘奕的中国足协秘书长职务。据悉,作为中国足协秘书长,刘奕在被提名甚至上任之初,就因其之前担任经纪人的身份,受到中国足协内部的强烈质疑。任期之内,刘奕的相关工作,并未赢得足协内部的认可,在足协内部的工作年度测评屡次排名靠后。

  根据此前报道,作为中国足协国管部部长和常务副秘书长的陈永亮神秘缺席了1月15日在苏州召开的中国足球协会第十一届执委会第八次会议。陈永亮曾担任中超公司总经理、国奥工作组组长等职。

  实际上,陈永亮早在2012年就曾被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存在贪污行为。2012年6月13日,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了原足协裁判委员会主任李冬生的受贿、贪污案,判处李冬生有期徒刑9年。根据判决内容,陈永亮曾与李冬生多次合谋进行贪污。

  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认定:李冬生在担任足管中心技术部副主任、主任期间,利用技术部负责组织裁判人员培训等职务之便,与陈永亮合谋,于2005年2月至2008年3月,先后六次以虚开发票的方式从地方承办单位的代收款项中套取公款人民币4.63万元。该款被二人私分,李冬生实际分得人民币2.33万元。

  李冬生在担任足管中心技术部主任期间,利用技术部负责组织裁判人员培训等职务之便,经与陈永亮合谋,于2007年2月至2009年4月,先后十次以收取光盘费、资料费等名义向每位学员收取培训费100元,后陈永亮通过各种名目将部分培训款项在足管中心或地方承办单位的财务账目中核销。李冬生与陈永亮将收取的培训费人民币7.15万元予以私分,李冬生实际分得人民币3.6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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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为冰 责任编辑:张晓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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