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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协:海港俱乐部未按规定时间出发 予以通报批评

2022年6月4日,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第一轮场序第4场,上海海港足球俱乐部队与武汉长江足球俱乐部队的比赛在大连市金州体育场举行。

根据比赛监督报告、当事方情况说明等,上海海港足球俱乐部队未按规定时间从官方酒店出发,影响了正常的竞赛运行秩序。

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六十七条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罚:

对上海海港足球俱乐部队予以通报批评。

上述处罚按照《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处罚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立即生效。

中国足球协会将依照《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的规定,坚决严肃处理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净化赛场风气。望各参与方能够共同维护比赛秩序和来之不易的足球发展环境。

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

主任:王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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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搜狐体育 作者: 责任编辑:刘松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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