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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徐新确定签约海港 若非阴阳合同涉及第三方代言

  北京时间1月22日消息,据不少国内媒体人透露,上海海港队有意挖角山东泰山国脚徐新等多名球员,足球报记者陈永、李璇等人也在个人社交平台上,谈到了自己的看法。

  陈永直截了当的透露表示徐新基本上已经与海港队签约了,他写道:“目前基本确定已签约,另外和泰山队的合同是1 4的合同。”

  陈永还表示:“我鲁在后腰和中前卫位置目前储备还是很充足的,有三名外援在这个位置上可以踢,另外,段刘愚是可以踢这个位置的,如果要想打击泰山队,应该再把这四名中场要挖走。”

  “其实想挖人很可以理解啊,2021赛季足协杯决赛的时候,双方在摆Tifo的时候,泰山按照足协规定的尺寸摆放,但某俱乐部非要超过这个尺寸,只是最终没有什么卵用。所以挖人这种事不叫事儿。”

  “但是有一点必须得说:不要在国家队那种地方谈。”

  李璇表示:说下我了解的泰山队被挖球员的情况。

  1,这位是泰山队新球员,非鲁能青训体系出品,2021赛季随队获得双冠。

  2,此前该球员在原俱乐部不是主力球员,国家队更不用说,是在泰山队打上绝对主力后,在国家队12强赛也成为备受重用的国脚。可以说是在泰山队借助俱乐部给的平台和信任走出低谷期,突破自我。

  3,从情感和获取的成就、受到的尊重角度讲,球员没有离开的道理,那么从合同和薪水的角度来看,该球员与泰山签订的是1 4的合同,泰山俱乐部给他的也是国内球员顶薪500万,如果被挖走,只能证明对方俱乐部给的更多,如果不是阴阳合同,那就涉及第三方代言了,这需要在中国足协申报和审批。

  4,挖冠军球队成员是传统,见多不怪,只是要看这种情况是不是符合足协规定,有没有违规操作,这就要看足协如何审核和认定了。

  5,有传闻说,接触球员谈引进是在国家队此次上海集训期间,由对方俱乐部在国足帮忙的人负责联系,此事我无法证实,后续看看有没有其他具体报道吧。毕竟该俱乐部要引进的球员不止这一个。

  此外,李璇也解释了对球员签署第三方赞助合同的相关规定,都要在中国足协申报审批:

  球员薪酬是指球员与俱乐部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球员收入和报酬,包括但不限于各种现金、福利、具有经济价值的待遇和有价物品等。球员薪酬不包括比赛奖金,但比赛奖金的发放应符合本通知第四条的规定。

  俱乐部与球员只能在合同中约定税前薪酬金额。

  如球员与俱乐部以外的任何第三方签订具有经济价值的合同,应当事先通过其所属的俱乐部向中国足协或中国足协授权机构申报。经中国足协或中国足协授权机构审核认定后,方可签署上述合同。否则球员基于上述合同所获得的经济收益将被计入球员薪酬总额。

  俱乐部及其关联公司与球员本人或球员直系亲属参与经营或持股的公司签订具有经济价值的合同,应当事先向中国足协或中国足协授权机构申报。经中国足协或中国足协授权机构审核认定后,方可签署上述合同。否则上述合同所涉经济价值将被全额计入球员薪酬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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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搜狐体育 作者: 责任编辑:三千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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