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局召开解读会:体育赛事也是上海服务重要内容
针对本市目前体育赛事举办路径不清晰、对办赛主体指导服务不够等制约本市体育赛事发展的瓶颈问题,昨天下午,市体育局牵头召开市体育赛事政策解读会,将继续加强赛事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政策落地工作,努力让体育赛事成为上海城市的靓丽名片和“上海服务”的重要内容。
为加快打造全球著名体育城市和世界一流国际体育赛事之都,上海市体育局日前正式印发《关于本市体育赛事活动组织体系设置的若干规定(试行)》、《2018年度上海市体育赛事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进一步加大力度支持引进、培育优质品牌体育赛事。
《关于本市体育赛事活动组织体系设置的若干规定(试行)》是近年来市体育局发布的唯一一个全口径解释本市体育赛事相关管理要求的文件。服务对象涵盖了专业体育赛事、青少年体育赛事和群众性体育赛事。文件的制定,确定了市体育局和市体育总会在本市各级各类赛事体系中的职责定位,明确了市体育局原则上不参与各类商业性赛事活动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强了在本市举行赛事的名称管理,同时发布了赛事申报要求和责任追究条款。
文件明确指出,如需要市体育局担任主办、承办、支持、指导等相关工作的,应提前半年向市体育局提出申请;也明确了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本市开展赛事活动,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规定依法登记设立代表机构或备案,并依法开展各类活动。文件提出对违反本规定相关条款的办赛主体,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主体的法律责任,并将该责任主体列入办赛黑名单,在本单位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
《2018年度上海市体育赛事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将“各运动项目世界顶级赛事”、“连续举办三届以上(不含三届)、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社会效益的本市自主品牌赛事”和“服务‘一带一路’、长三角一体化等国家战略和全市重点工作的体育赛事”作为重点支持项目,并加大支持力度。相较去年,一是提升资金支持额度,对“提升赛事能级类项目”和“促进赛事落地类项目”采用统一标准,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赛事实际投入的30%,一般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500万元,重点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且市区两级财政支持总额不超过赛事实际投入的50%。二是降低申报准入门槛、简化申报流程。为便于申报,允许项目申报单位在受理期限内,向企业注册地所在区体育管理部门或赛事所在区体育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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